關于印發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 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三)
2022-01-10 ? ?? 標準化政策
關于印發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
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魯政發〔2021〕23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推動“三個走在前”,聚焦聚力“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強化跨周期調節和政策統籌銜接,省委、省政府研究確定了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包括《2021年政策包分類執行清單》和《2022年起實施的新政策清單》兩部分內容,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1年政策包分類執行清單
(四)強化要素保障。
86.建立人民銀行再貸款資金與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小微企業信貸擔保精準對接機制,指導地方法人銀行加強與省農擔公司、省投融資擔保集團及其體系成員的業務合作,對符合條件的支農支小擔保貸款業務,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提供全額再貸款支持,開展業務合作的銀行為“三農”主體、小微企業提供年利率不高于5.5%的信貸服務。鼓勵各地立足自身優勢發展農業特色產業,省級財政對符合條件的特色種養業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給予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助。(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財政廳)
87.按季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的增速、利率情況開展評估,按照“優秀”“良好”“一般”“勉勵”四個檔次予以通報,引導金融機構持續提升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88.創建普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改革試驗區,推動省融資擔保集團探索“網商保”批量化擔保業務,將臨沂市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符合條件的涉農擔保貸款(單戶不超過1000萬元)全部納入再擔保分險范圍。探索高標準農田建設、水利設施、棚改、農村路網等公益、半公益項目的融資模式。(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臨沂市)
89.設置不低于50億元的再貼現專項額度,對供應鏈票據給予低成本資金支持,推動供應鏈票據加快發展。(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90.省級財政對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內應收賬款確權金額同比增速前20名核心企業、商業匯票簽發量同比增速前20名且現金支付比例不降低核心企業、供應鏈票據簽發量前20名企業,以及接入上海票據交易所供應鏈票據平臺機構、創新供應鏈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給予資金獎勵。(牽頭單位: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91.健全市場化的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融資擔保機制,發揮4億元省級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作用,為糧食企業市場化收購糧食提供融資增信。(牽頭單位: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財政廳)
92.開展大蒜、蒜薹、馬鈴薯、辣椒、生姜、大白菜、大蔥、生豬等省級特色品種目標價格保險,2022年為農戶提供不少于50億元的價格風險保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93.實施齊魯金融人才工程,對入選人才頒發“山東惠才卡”。(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94.對參與全國碳排放交易的省內企業,將其碳排放權納入抵質押融資擔保品范圍,支持企業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95.落實好綠色金融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政策。建立省級綠色金融項目庫,優選生態環保產業集群、環保龍頭骨干企業、生態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以及碳減排、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秸稈等農林廢棄物綜合利用和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等相關領域項目,納入綠色金融項目庫,定期向金融機構推送融資需求。(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96.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過渡期內,對省重大項目、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補短板強弱項重點項目,做好“兩規”〔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一致性處理,全力保障省重點項目落地。支持各地建立項目清單制度,對市、縣(市、區)新舊動能十強產業項目、民生工程、鄉村振興、基礎設施等項目納入“兩規”一致性處理范圍。對納入省“十四五”規劃、國家相關部委規劃、省級以上立項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實行規劃用地規模省級全額配給。對建設用地規模不足的市、縣(市、區),每年可按照2019年下達本轄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50%預支建設用地規模。允許各市通過盤活存量用地,擴大新增建設用地預支規模。(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
97.實施重大項目新增指標提前預支政策,在國家明確2021年新增土地計劃指標管理方式前,對符合拿地條件、急需開工的項目允許預支用地指標,預支數量控制在2020年各市核補指標的50%以內。(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
98.實施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任務動態管控政策,下達比例在完成國家下達任務量基礎上再增加10%,并根據項目用地需求適時調整,增加“增存掛鉤”核補指標數量。(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99.自2021年起,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青島、煙臺)、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各片區(青島)和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重點區域內,推行“標準地”供地比例由30%擴展到全部工業用地。(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100.進一步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作用,持續推動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在鄉村振興板掛牌融資。建立全省先進制造業和專精特新專項上市后備資源庫,入庫企業不少于1000家,強化培育培訓服務,幫助企業精準對接資本市場,并對專項上市后備企業開展精準輔導。(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101.實施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獎勵制度,在“十強”產業和未來新興產業領域,對上年度研發費用不低于500萬元且增幅達到10%以上的重點企業中,年薪高于100萬元的研發一線人員,由省政府統一進行表揚,其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市縣級留成部分,由市縣級政府全額予以獎勵。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稅務局;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支持各市面向高層次人才,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支持各市通過新建人才公寓或統籌現有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租賃住房、商品住房等資源,針對不同層次人才,配套完善人才住房補貼政策和服務機制,宜租則租、宜補則補,解決人才后顧之憂,由省政府對工作成效明顯的市、縣(市、區)予以通報表揚。(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102.允許“零增地”技術改造項目先建后驗,按需報審;在符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標準規范、投資強度、廠房結構安全、不改變工業用途的前提下,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容積率可提升至2.0以上。在原依法取得用地范圍內的“零增地”技術改造項目,其增加建筑面積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價款;企業在現有廠區內改建、翻建廠房,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在現有廠區內擴建、新建廠房按規定標準減半征收。結合工藝特點,建設地下廠房的,地下部分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103.對各市符合集約節約用地要求的特色優勢先進制造業新建或技術改造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按比例計算后低于該項目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的,應按不低于實際各項成本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出讓底價。對現有工業項目不改變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效率和新建制造業項目建筑容積率超過國家、省、市規定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104.先進制造業項目用地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多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采取長期租賃方式供地的可以調整為出讓供地,采取彈性年期出讓的在出讓期間內可以調整至最高年期。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期內可以依法轉讓、轉租或抵押。(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05.在符合規劃前提下,經批準利用現有房屋和土地興辦“互聯網 ”、文化創意、科技研發、工業旅游、眾創空間、生產性服務業等新業態的,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為期5年的過渡期政策。(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五)社會民生事業。
106.市、縣(市、區)對新就業無房職工可累積發放不超過36個月的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最低補貼標準不低于300元/月,承租人個人實際承擔的住房租賃費用低于300元/月的,按照實際承擔的費用給予補貼。各地可按照學歷層次等因素分級確定補貼標準,每上調一級上浮標準應不低于50元/月;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員工由用人單位集中申報的,定向配租保障性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107.將符合條件的人才住房建設項目納入省級重點項目,享受要素保障相關政策。(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08.2022年,完成200所中小學校主體建設,確保大班額問題動態清零、不再反彈;完成200所幼兒園新建改擴建。(牽頭單位:省教育廳)
109.對所有來魯投資興業的企業家和高端人才的子女,就近就便安置到優質學校(幼兒園)就讀。(牽頭單位:省教育廳)
110.深入推進省疾控中心和濟南、青島、淄博市疾控中心以及濟南市章丘區、青島市西海岸新區、滕州市、鄒城市、肥城市、單縣疾控中心改革試點。(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111.在16市建立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完善省直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解決省直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障問題,實現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全覆蓋。(牽頭單位:省醫保局、省財政廳)
112.2021年起,村衛生室普遍配備重點人群智慧隨訪設備及康復理療設備,中心村衛生室普遍配備血液分析儀、除顫儀、心電圖機等設備。持續開展全省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老年友善環境整治。(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113.安排專人及時辦理來魯參保、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異地就醫等手續,提供從參保到就醫購藥“全程幫辦代辦”服務;實行醫保個人賬戶省內“一卡通行”,門診、住院省內和跨省聯網結算。(牽頭單位:省醫保局)
114.2022年,繼續實施農村供水提質工程,重點改善水質、改造村級老舊管網和配套計量設施,省級財政對村級主管網及以上工程建設改造給予資金補助。(牽頭單位:省水利廳、省財政廳)
115.省級財政根據農村改廁后續管護覆蓋率,按照農村戶廁每戶每年30元、農村公廁每座每年6000元的標準予以獎補,列入省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切塊分配到市、縣(市、區),由縣級財政統籌使用,重點支持農村改廁服務站建設、管護平臺建設、抽糞車配置維護、管護保潔人員工資、戶廁抽糞費用等。(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116.對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土地中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修復后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后,土地所有權人可出讓、出租用于發展相關產業,產生收益向村集體成員傾斜。(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17.自2021年7月1日起,將全省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扶助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50元和700元。(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
118.2022年,在產糧大縣全面實施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小麥、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險保額分別達到每畝950元、1150元、950元;在商河縣、惠民縣開展玉米種植收入保險試點,玉米收入保險保額達到每畝1000元。(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山東銀保監局)
119.深化“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全省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比例超過80%,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開展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雙全雙百”工程,將關聯性強、高頻發生的單一事項集成為“一件事”,實行集成服務和并聯審批;加強惠企政策優化集成,實現惠企政策智能精準推送。(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120.全面推行“電子證照”應用,推廣“電子卡包”,涉企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執法檢查等領域,不再提交各種證明材料。提升“一網通辦”水平,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可網辦率達到95%以上,可全程網辦率達到80%以上。(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局)
121.對因公出國審批、護照、簽證、來華邀請、領事認證、APEC商務旅行卡等外事業務,一律實行“網上辦”“掌上辦”。(牽頭單位:省外辦)
122.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精簡落戶手續,健全人才落戶綠色通道及服務專員機制。(牽頭單位: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