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對達到國家級綠色礦山基本條件的礦山進行了公告,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所屬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礦、河南省正龍煤業有限公司城郊煤礦、義煤集團青海義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大煤溝煤礦等3對礦井獲評“國家級綠色礦山”。
綠色礦山是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經濟社會環境和諧發展的礦山,具有礦產資源利用集約化、開采方式科學化、生產工藝環保化、企業管理規范化、閉坑礦區生態化、企業社區和諧化的特點。發展綠色礦山是大勢所趨,國家正研究出臺相關政策,對取得“綠色礦山”稱號的企業,將加大經濟支持力度,加強技術政策引導,依法優先配置資源,建立和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等稅費減免政策。獲評國家級綠色礦山的基本條件涵蓋了依法辦礦、規范管理、綜合利用、技術創新、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社區和諧和企業文化等9大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