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上一季財報發布日宣布準備剝離金融業務的京東,在第四季度財報發布的同時,宣布了金融業務分拆的進展。3月2日,京東集團宣布與投資人簽署最終協議,對旗下的京東金融(負責京東互聯網金融業務)進行重組。
根據協議,京東集團將出讓其持有的京東金融68.6%的股份,以此獲得約143億元人民幣現金,并在京東金融未來實現累積稅前盈利后,獲得其稅前利潤的40%。
按照協議,若日后京東集團仍可換回40%的股權,那么意味著此次京東集團退出京東金融,28.6%的股份獲得了143億元現金,意味著在這一交易中,后者估值在500億元人民幣。
據了解,京東集團40%的收益權相當于40%干股。
2016年1月,京東金融獲得來自紅杉資本中國基金、嘉實投資和中國太平領投的66.5億人民幣,當時交易后估值為466.5億元人民幣。
京東集團持有的全部京東金融股份出讓之后,京東集團將不再擁有京東金融的法律所有權或有效控制權。但是京東集團同時表示,如果中國相關監管法規許可,京東集團有權將其在京東金融的權利轉換為京東金融40%的股權。
此外,京東集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劉強東,將按照和其他新加入的第三方投資人一致的價格購入京東金融4.3%的股份。京東金融稱,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以及通過投票權委托或其它安排獲取的員工和其他投資人的投票權,劉強東還將擁有京東金融多數表決權。
京東稱,該交易已獲得京東集團獨立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批準。預計將于2017年中旬完成。